亙一化學試劑包裝設計公司、化學試劑標簽設計公司推薦學習《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範》,化學試劑包裝設計、化學試劑標簽設計要遵循《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範》,yiwanshandeheguihefadehuaxueshijibiaoqianshejizhidaohuaxuepindeanquanshiyong,jindaozhuanyehuaxueshijibaozhuangshejigongsidebenzhizeren,jiezhuhuaxueshijibaozhuangshejifuwuhaohuaxuezhijishengchanqiyehehuaxueshijishiyongzhe。為做好化學試劑包裝標簽設計服務,亙一化學品包裝設計公司團隊深入學習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的通知,特別摘取了《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 15258-2009)部分,供化學品包裝設計公司專業團隊參考學習。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 15258-2009)
4 標簽
4.1 標簽要素
包括化學品標識、象形圖、信號詞、危險性說明、防範說明、應急谘詢電話、供應商標識、資料參閱提示語等。
4.2內容
4.2.1 化學品標識
用中文和英文分別標明化學品的化學名稱或通用名稱。
名稱要求醒目清晰,位於標簽的上方。
名稱應與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中的名稱一致。
對混合物應標出對其危險性分類有貢獻的主要組分的化學名稱或通用名、濃度或濃度範圍。
當需要標出的組分較多時,組分個數以不超過 5個為宜。
對於屬於商業機密的成分可以不標明,但應列出其危險性。
4.2.2 象形圖
采用GB 20576~GB20599GB 20601~GB 20602 規定的象形圖

4.2.3 信號詞
根據化學品的危險程度和類別,用“危險”“警告”兩個詞分別進行危害程度的警示。信號詞位於化學品名稱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根據GB 20576~GB 20599,GB 20601~GB 20602,選擇不同類別危險化學品的信號詞。
4.2.4 危險性說明
簡要概述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居信號詞下方。
根據GB 20576~GB 20599GB 20601~GB 20602.選擇不同類別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說明。
4.2.5 防範說明
表述化學品在處置、搬運、儲存和使用作業中所必須注意的事項和發生意外時簡單有效的救護措施等,要求內容簡明扼要、重點突出。該部分應包括安全預防措施、意外情況(如泄漏、人員接觸或火災等)的處理、安全儲存措施及廢棄處置等內容。防範說明詳見附錄 C。
4.2.6 供應商標識
供應商名稱、地址、郵編和電話等。
4.2.7 應急谘詢電話
填寫化學品生產商或生產商委托的 24 h化學事故應急谘詢電話。國外進口化學品安全標簽上應至少有一家中國境內的 24 h化學事故應急谘詢電話。
4.2.8 資料參閱提示語
提示化學品用戶應參閱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4.2.9 危險信息先後排序
當某種化學品具有兩種及兩種以上的危險性時,安全標簽的象形圖、信號詞、危險性說明的先後順序規定如下:
4.2.9.1 象形圖先後順序
物理危險象形圖的先後順序,根據GB 12268 中的主次危險性確定,未列入GB 12268 的化學品以下危險性類別的危險性總是主危險:爆炸物、易燃氣體、易燃氣溶膠、氧化性氣體、高壓氣體、自反應物質和混合物、發火物質、有機過氧化物。其他主危險性的確定按照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範本》危險性先後順序確定方法確定。
對於健康危害,按照以下先後順序:
如果使用了酷髏和交叉骨圖形符號,則不應出現感歎號圖形符號;
如果使用了腐蝕圖形符號,則不應出現感歎號來表示皮膚或眼睛刺激;
如果使用了呼吸致敏物的健康危害圖形符號,則不應出現感歎號來表示皮膚致敏物或者皮膚/眼睛刺激。
4.29.2 信號詞先後順序
存在多種危險性時,如果在安全標簽上選用了信號詞“危險”則不應出現信號詞“警告”。
4.29.3 危險性說明先後順序
所有危險性說明都應當出現在安全標簽上,按物理危險、健康危害、環境危害順序排列。
4.3 簡化標簽
對於小於或等於 100 L的化學品小包裝,為方便標簽使用,安全標簽要素可以簡化,包括化學品標識、象形圖、信號詞、危險性說明、應急谘詢電話、供應商名稱及聯係電話、資料參閱提示語即可。

4.4 安全標簽樣例
安全標簽樣例見附錄 A

5 製作
5.1 編寫
標簽正文應使用簡捷、明了、易於理解、規範的漢字表述,也可以同時使用少數民族文字或外文,但意義必須與漢字相對應,字形應小於漢字。相同的含義應用相同的文字或圖形表示當某種化學品有新的信息發現時,標簽應及時修訂。
5.2 顏色
標簽內象形圖的顏色根據GB20576~GB 20599GB20601~GB20602 的規定執行,一般使用黑色圖形符號加白色背景,方塊邊框為紅色。正文應使用與底色反差明顯的顏色,一般采用黑白色。若在國內使用,方塊邊框可以為黑色。
5.3 標簽尺寸
對不同容量的容器或包裝,標簽最低尺寸如表 1所示。
表1 標簽最低尺寸

5.4 印刷
5.4.1標的緣要加一個黑色邊外應留大於或等於3mm的空白邊寬度大於或等於1mm
5.4.2 象形圖必須從較遠的距離,以及在煙霧條件下或容器部分模糊不清的條件下也能看到。5.4.3 標簽的印刷應清晰,所使用的印刷材料和膠粘材料應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
6 使用
6.1 使用方法
6.1.1安全標簽應粘貼掛栓或噴印在化學品包裝或容器的明顯位置。
6.1.2 當與運輸標誌組合使用時,運輸標誌可以放在安全標簽的另一麵版,將之與其他信息分開,也可放在包裝上靠近安全標簽的位置,後一種情況下,若安全標簽中的象形圖與運輸標誌重複,安全標簽中的象形圖應刪掉。
6.1.3 對組合容器,要求內包裝加貼(掛)安全標簽,外包裝上加貼運輸象形圖,如果不需要運輸標誌可以加貼安全標簽。見附錄 B。
6.2 位置
安全標簽的粘貼、噴印位置規定如下:
a) 桶、瓶形包裝:位於桶、瓶側身;
b) 箱狀包裝:位於包裝端麵或側麵明顯處;
c) 袋捆包裝:位於包裝明顯處。
6.3 使用注意事項
6.3.1 安全標簽的粘貼、掛栓或噴印應牢固,保證在運輸儲存期間不脫落,不損壞。
6.3.2 安全標簽應由生產企業在貨物出廠前粘貼、掛栓或噴印。若要改換包裝,則由改換包裝單位重新粘貼、掛栓或噴印標簽。
6.3.3 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或包裝,在經過處理並確認其危險性完全消除之後,方可撕下安全標簽否則不能撕下相應的標簽。